皖教工委〔2016〕25号
厅属各高等学校、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省直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和<省“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厅〔2016〕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下旬起到8月底,在委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厅属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中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小金库”专项整治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厅属高等学校此次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厅属中专学校此次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和“小金库”专项整治)。现将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四个专项整治”,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院校、单位和委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四个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委厅工作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贯砌落实,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狠抓工作落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由省教育纪工委组织实施;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厅人事处组织实施;“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由厅财务处组织实施。各牵头责任处室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对照专项整治内容,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各环节工作,并要相应指导好厅属院校的专项整治工作。当前,要抓紧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填报有关数据,各处室、单位和院校的自查情况请于4月27日前报相应牵头责任处室。
三、严明纪律要求。各处室、单位和院校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整治抓出实效。各牵头责任处室要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各阶段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查看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工作不认真负责,自查、检查结果发现严重疏漏的,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对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1日
1、关于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doc
3、关于开展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doc
4、关于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