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纪委监察局严申“五一”期间正风肃纪要求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04-28浏览次数:220

来源:安徽省纪检监察网

      日前,合肥市纪委监察局就加强“五一”期间作风建设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会议、网络、宣传栏、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和时刻牢记纪律“红线”,并将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清正廉洁过节。要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营造全社会崇尚廉洁、反对“四风”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求,对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公务用车管理,除值班车辆外,各单位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确因公务用车,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严禁公车私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公务活动管理,严禁用公款外出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公务接待管理,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公款互相吃请或“大吃大喝”。要加强节日期间的财政资金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和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和实物,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党员干部行为管理,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抵制“四风”,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强化节日期间执纪监督,采取巡查抽查、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贯彻执行作风建设规定情况加大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快查快处,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组织调查,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形成有力震慑。要认真落实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情况报告制度,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严格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