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为规范明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公车管理,防止公车私用等行为,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公车使用及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向企事业单位、下属单位借用车辆等行为。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
《通知》指出,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公车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岗位责任。坚决执行节假日期间公车定点封存停放制度。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公车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封存,封存的车辆钥匙交由单位专人保管,确保车辆得到统一管理和有效监控。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按照审批后的实际情况使用,车辆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越审批范围。
此外,《通知》再一次明确了严禁公车私用等行为。任何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公车办理私事,严禁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擅自驾驶公车,公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公车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或使用。
除了不得私用公车,也不能将公车借给其他单位。《通知》提到,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服务对象借用车辆。现已借用的,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归还,逾期不还的,将严肃处理。
据了解,市纪委监察局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将书面上报市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