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教职工2023年度医疗费补充报销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兹定于2024年1月3日-5日进行在职在编教职工2023年度医疗费补充报销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1月3日-1月5日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二、审核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报销审批流程
报销者填写医疗费报销单(专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报销单--部门领导)→校医及后勤集团负责人集中审核→分管校长集中审批→财务处核报。
四、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费用
①发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②门诊病历;
③发票上无药品、检查费、治疗费等明细的,附相应的费用清单;
④合肥市医保定点药店所购药品须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所开的处方,药品与处方一一对应。
2、住院费用
①发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②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③医保结算单原件;
④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
五、温馨提示
1、30年工龄以上、正高职称的请在报销封面注明。
2、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分开填写报销单。
3、报销单上金额大写部分由财务处填写,个人无需填写。
4、因现多为电子发票,请将发票按就诊日期排序粘贴,外购处方粘于相应发票后面,以便审核。
后勤集团 财务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