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6-03-20浏览次数:1248


    胡锦涛总书记3月4日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讲话: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